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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一男子不改酒驾恶习终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11-20  来源: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 山东潍坊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然而不思悔改的他竟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因“贪杯”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经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7000元。

  俗话说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可现实中的刘某却没有做到这一点。2011年9月20日中午,常年在外承揽工程的刘某和几个朋友在饭店吃饭过程中喝了几瓶啤酒,饭局结束后朋友劝刘某不要驾车了,打车回去,可是刘某侥幸地认为危险驾驶犯罪才刚刚颁布实施不久,交警查得不紧,于是坚持驾车返回,当行驶到潍坊市区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样含乙醇133.29mg/100ml,其后公安机关对刘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谁知取保后的刘某并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2012年5月9日中午,刘某朋友的孩子过“百日”,刘某应邀前往,期间,刘某喝下几杯白酒后再次把朋友的劝阻当成耳旁风,固执地驾车回家,结果又被执勤民警抓个正着,经检测他的血样中含乙醇100.74mg/100ml。因改不了贪杯的恶习,刘某最终栽了个大跟头。(讯息来源: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 倪宝忠)

 

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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