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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名承包土地使用十年有余 为减损失不还被判败诉

发布时间:2014-05-2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王香萍 姜泓宇)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主动邀请3名人大代表到场参与监督执行,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各方协助下,成功执结案件。

  家住靖宇的张老太,因非濛江村村民,无法承包濛江村土地,因与同村的杨某、梁某关系甚好,几番商议之下,2000年,张老太以杨某的名义与濛江村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同时每月向杨某缴纳承包费。承包期间,张老太在承包土地上修建了两栋鸡舍,并靠养鸡为生维持至今。十年过去了,杨某想要收回土地自用,张老太认为自己为建造鸡舍投入巨大,如果杨某现在收回将会使自己承受严重损失,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杨某将张老太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判决判令张老太返还杨某、梁某土地承包权。判决生效后,张老太坚持不履行判决。为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怀疑,为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营造良好氛围,靖宇县法院执行局主动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工作人员共3人到场参与监督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的劝导,张老太终于同意于2014年4月18日归还土地,而张老太自建的鸡舍拆留问题,将会另行诉讼。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到场参与执行的代表、委员全程见证了该院此次的执行工作,对该院执行工作进行充分肯定,同时也表示今后将会进一步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并对该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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